主旨:「公教人員退休金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發放作業注意事 項」,業經銓敘部以110年2月25日部退二字第 11053280431號令廢止,並自110年2月25日生效。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0年2月25日部退二字第 11053280432號函辦理,並檢附銓敘部原函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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