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輔導室|
壹、依據:
依據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作業要點修正規定及臺北市 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年度計畫辦理。
貳、目的:
一、透過社會情緒學習(SEL)提升教師建構課程教學與班級經營策略的能 力,建立正向及良好親師生關係。
二、引導教師運用AI科技,提升學生自主學習的動機與技能。
三、引導教師運用AI科技,規劃有效的學習策略,並且運用於教學實務 上,提升學生學習成效。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臺北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 。
三、協辦學校:臺北市立大學、臺北市士林區劍潭國小、臺北市立長安國中、臺北市立松山高中。
肆、研習對象及人數:
一、研習對象:
(一) 任教於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含代課、代理及 兼任教師)對本課程有興趣之師長。
(二) 歡迎初任教師報名參加。
二、研習人數:共4班,每班以40名為原則,額滿為止。
伍、報名方式: 即日起至開課前五日截止,臺北市教師請於「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 辦理登錄報名,報名網址為https://insc.tp.edu.tw/(主辦單位搜尋:臺北市校 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依行政程序核准後,辦理薦派作業。
陸、研習注意事項 :
一、 本研習採線上報名方式,不受理現場報名,請研習教師注意與配 合。
二、 不提供紙本研習資料,建議學員事先至https://bit.ly/113MWT04下 載研習資料,並於研習時攜帶用以瀏覽教材之平板電腦、手機等電子設備。
三、 本研習須全程參與3小時,方能核予研習時數。上午課程於9點開 始至12點,下午課程於13點30分開始至16時30分結束。遲到、早退 或中途離場15分鐘以上即視為缺席,請教師們準時出席,避免影響講師授課。
四、 研習場地無提供停車位,研習時請自備環保容器、文具用品。
五、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同意本市參與研習之教師及授課講師,以公假 派代方式參與本次研習,本計畫經教育局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六、 研習日若遇天災關係影響,變更日期及研習方式,請依臺北市校 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官方網站(http://bit.ly/tptepd)最新公告為準。
七、 如有問題,請逕洽本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吳佩蓉助理: 電子信箱:tp8620@go.utaipei.edu.tw,電話:(02)2753-5968分機 229。
柒、研習課程大綱與時數表 :詳附件。
捌、 研習講座與地點 :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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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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